中共成都市温江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2 11:39:00践行“两个维护” 忠诚履职尽责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成都市温江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5日)
石 山
我代表中共成都市温江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察全覆盖的首战之年。在市纪委和区委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忠诚履职尽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区审查调查案件数连续三年持续上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位列全市第七位,连续四年实现省市排名双提升,检举控告类举报总量同比下降25.68%,主要工作呈现“两升一降”的良好态势,区纪委监委被市纪委监委评为2018年履行监督责任先进单位。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两个维护”的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以坚定态度彻底肃清周永康、李春城流毒影响。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年”,创新“连责追究”“政企双向互评”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政治巡察、专项督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落实年”部署落实40条措施》《区纪委监委机关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5条措施》等系列制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对考核排名末位的镇(街道)以及后3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严肃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12个、党员干部28人。扎实推动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追责问责2件4人。聚焦“三大攻坚”领域抓好突出问题整治,累计查处6件10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回复,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洁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80余人次。
(二)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释放新活力。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圆满完成了人员转隶、监委挂牌运行等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力推进派驻监督机构改革工作,完成18个综合派驻、2个单独派驻纪检组(筹备组)组建,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积极推进国家监察职能向镇(街道)延伸,在全区10个镇(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并正式运行,将监察职能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制定《温江区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备案制度(暂行)》,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有效促进法法衔接、纪法衔接。严格留置措施报批程序,坚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全年实施监察调查28件34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
(三)保持利剑高悬,巡改并重再上新台阶。完善巡察制度体系,修订出台《中共成都市温江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采取“常专结合”,分两轮对23 个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实施扶贫领域、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不作为及“懒散拖”、政府采购等4类专项巡察,移送线索62件。扎实抓好第一、二轮巡察整改落实,共立案审查(调查)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创新“343”村(社区)巡察模式,对48个村(社区)党组织实施延伸巡察。对照认领中央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成都“两区一市”反馈的4方面16类共性问题,结合实际梳理26项任务,细化134条措施,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5件,已完成12项整改任务,其余14项长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正风反腐迈出新步伐。协助区委制定《进一步加强区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对6个单位开展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实施预防腐败创新项目51个。探索建立“1+1+4+N”监督机制,制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公车使用管理等“点题式”监督检查12批次300余个点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件14人。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11件,立案162件1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5人,移送审查起诉5人。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和对受处理处分人员关心关爱制度,对受处理处分人员开展回访102人次,加强案后关心关爱工作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行经验交流。紧扣难点求突破,在全市率先开发使用“案件监督管理辅助系统”,被市委《成都改革》作为优秀改革案例刊发,探索建立建筑质量廉洁监管“三个三”工作机制等11项做法得到省、市纪委监委领导肯定性批示。
(五)恪守为民情怀,惠民护民取得新成效。完成4期“对话民声·问廉温江”电视问政节目,重点解决“履职不力、监督缺位”等7个方面问题,分层分类召开“阳光问责问廉”坝坝会162场,收集、督办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829个。持续深入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6件93人。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和不作为及“懒散拖”等专项整治,核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1.9亿元,发现并查处问题12件12人,查处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54件153人。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4件7人,其中严肃查处永宁镇城武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陈清建充当恶势力“保护伞”一案并实施“一案三查”问责追责,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深化宣传教育,纪律建设得到新提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量身定制法纪教育套餐,开展法纪教育课堂50余次,《监察法》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讲200余次,编印下发《成都市温江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读本》2期3万余册。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身边案例警示教育,以区内典型案例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1部,建好用活“花语廉心”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接待各类参观培训470余批次1.5万余人。“治未病”系列公益广告获得省纪委“廉洁四川·你我同行”评选三等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清风扬帆”—2018成都市“清廉蓉城创建引领行动”巡演(温江站)、走基层暨廉洁文艺巡演,推广“清廉蓉城创建引领行动”三首主题曲。制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98人次,各形态占比分别为67.87%、20.49%、7.02%和4.62%,第一种形态已经成为日常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
(七)坚持严管厚爱,自身建设展示新形象。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强化履职能力提升,加大上挂下派、跟班培训、交流研讨、实战轮训力度,分层分类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16期,参训1700余人次。坚持自查自检,配合市纪委完成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针对16个自查问题展开全面整改。对照系统内巡察要求,对10个镇(街道)纪(工)委、40个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巡察,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纪检监察干部问责2人、立案查处 1人,全力铸炼纪检“铁军”。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纪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和踊跃参与,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广大干部群众,向奋发进取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仍需持续用力,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正不彻底,反弹回潮的隐患仍然存在;职务违法问题有所抬头,基层干部涉法问题持续高发,个别干部甚至收受贿赂,充当恶势力“保护伞”;一些领域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尤其是对所属基层站所的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易发多发;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基层“微腐败”禁而未绝、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未杜绝;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还有一定市场;有的纪检监察机构“三转”不彻底,监督执纪“宽松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欠缺、担当不够、勇气不足,个别甚至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遵循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开拓进取、坚定前行,积累了弥足珍贵的实践经验,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跟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步伐,自觉对表看齐,始终同频共振,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
(二)必须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坚守
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全面聚焦主责主业,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有力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更加接地气赢民心。
(三)必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推进标本兼治。反腐败斗争虽已取得压倒性胜利,但不是最终胜利。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纵深推进标本兼治,才能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政治生态更加海晏河清。
(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必须按照党中央的顶层设计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蹄疾步稳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实现区委对全区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才能有效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必须按照“打铁自身硬”的要求,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只有纪检监察队伍自身过硬,才能令人信服,才能行稳致远,才能忠实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重大责任。必须按照“打铁自身硬”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不断加强目标引领、考核激励和精细管理,才能确保纪检监察队伍自检自严,让“忠诚干净担当”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共识和普遍自觉。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及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区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日常监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全面实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政治建设护航行动、日常监督提升行动、正风反腐深化行动、标本兼治清源行动、政治巡察利剑行动、肃纪护民专项行动、锻钢铸魂练兵行动),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宜业宜居宜游的新中心城区、奋力推动“金温江”在新时代实现新崛起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实施政治建设护航行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扎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协助区委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推动全区党员干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持续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彻底肃清周永康、李春城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的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和突出问题,利用6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整治。
坚决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全面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动态分析研判,不断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上级纪委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着力解决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将严明纪律贯穿到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全过程。
切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建设成都健康产业功能区、高质量推进“五个之城”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全面加强精准监督和专项检查。紧紧围绕“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主题,主动靠前融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肃责任追究,刚性推进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纪委相关规定执行到位,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着力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完善《支持改革容错纠错试行办法》,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持续开展处分决定公开宣布“四个面对面”,不断强化对受处理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再起用。
全面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分领域、分系统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研究制定推动国有企业、公立学校和医院等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研究起草贯彻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具体制度。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
(二)实施日常监督提升行动,精准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突出政治监督。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坚持从政治高度看待和衡量具体问题,严防出现政治偏差。紧盯重点领域、环节和“关键少数”,贯通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完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抓早抓小抓准,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抓实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通过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实现监督全覆盖。
健全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监督职能,理顺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的职责关系,探索建立“1234N”日常监督体系。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和监察更名赋权,规范完善监察组织形式和职能权限,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激发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线索,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建立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联席会议和信息交流等机制,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
创新监督方法。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回头看”,对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完善问题线索了结集体会商机制。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谈话比重。健全谈话函询抽查核实机制,加强对函询结果的分析研判,坚决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定期对监督对象和政治生态“精准画像”。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工作具体办法,加强对党风廉政意见的综合研判、集体会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先”。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的资源互享、工作互动、成果互用。持续加强与党的工作部门、司法机关以及监督执法职能部门的衔接联动,健全完善定期沟通、线索移交和问题通报机制。持续组织开展“对话民声·问廉温江”电视问政节目,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实现有效贯通。
(三)实施正风反腐深化行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宪法》《监察法》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领导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决策和执行机制,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重大案件查办等情况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发挥好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实行区纪委班子成员联系办案协作片区机制、重点案件包案制度,形成正风反腐一体化工作模式。对基层重点案件提级办理、交叉办案、联合办案,改进镇(街道)和派驻机构办案考核方式,对基层查结案件进行抽查核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强力正风反腐。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曝光力度,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表现,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拓展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坚决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严守法纪底线。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规范,强化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方面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机制。认真总结“走读式”谈话、留置案件、上级指定管辖任务办理经验,强化人防、技防、物防安全措施,严守安全底线。
(四)实施标本兼治清源行动,打造廉洁温江品牌
坚持标本兼治。协助区委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坚持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对典型案件及时剖析,及时通报,把典型案件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以案促改”,深入研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运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扎实推动发案系统、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整改落实效果,推动系统治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明晰权力边界,聚焦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要环节强化制度规范。进一步推动完善各层级“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全面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强化党性法纪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学习教育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单位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通过反思教育、警示教育、政治文化教育等方式着力解决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袍哥”文化等问题。探索新提任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党风廉政法规测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四合一”任前提醒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拓宽党风廉政宣传渠道,大力加强以“花语廉心”“中医治未病”等为代表的本土廉洁文化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五)实施政治巡察利剑行动,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突出政治巡察。制定《深化政治巡察的指导意见》,建立巡察清单。聚焦区委中心工作“常专结合”开展政治巡察,对3个园区和19个区级部门共22个单位党组织实施常规巡察,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创新巡察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交叉巡察、系统联动巡察、“点穴式”巡察。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会同组织部门建立选派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到巡察岗位接受锻炼制度。
抓实巡视巡察反馈整改。持续夯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区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等业务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及时约谈、严肃问责。制定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的指导意见,建立分管区领导约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和巡察后评估制度,对整改效果实施“回头看”,推动整改清仓见底。
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完善巡视巡察反馈、移交和情况通报机制,健全督查督办制度,把巡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加大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进行严肃问责。
(六)实施肃纪护民专项行动,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深入整治突出问题。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斩断伸向群众“救命钱”的“黑手”。常态长效治理“微腐败”,严查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化拓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确保在7月底前实现“一卡统”。督促有关部门梳理排查涉农权证、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学生资助等领域类似问题,逐项开展整治。
加强监督查处力度。认真抓好上级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严肃查处涉黑腐败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亮剑。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首先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加大基层作风巡察力度,严肃查处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坚决从严查处。
(七)实施锻钢铸魂练兵行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时刻对标“两个维护”要求,对标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从“四个意识”上找到差距、找准重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持续培育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驱动战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注重发现、培养、使用优秀年轻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开展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
提升综合履职能力。不断强化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入职培训,依托高校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通过上挂、跟班、轮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加强实战锻炼,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完善涉腐涉纪舆情处置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舆情应变处置能力。
切实严明纪律作风。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坚决防范被“围猎”。认真组织开展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出)纪检机构负责人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述责述廉工作。带头深化作风整治,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深化系统内部巡察,“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进入新时代,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胜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砥砺奋进,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宜业宜居
宜游的新中心城区,奋力推动“金温江”在新时代实现新崛起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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