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三)
发布时间:2015-10-26 10:27:22摘要:温江区商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赖晓芳违反工作纪律案
经调查,2015年8月21日上午,区委办通知要求区商务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2点参加全区服务业工作调研会,赖晓芳于当日上午接到通知后,仍不假缺席区委会议外出成都办私事。
赖晓芳作为一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不假缺席区委会议外出办私事的行为已构成违纪,并造成不良影响。依据《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经区纪委2015年9月24日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赖晓芳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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